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唐河县检察院:“检察+N”突破司法救助困局

作者:刘立新 牛凌云 徐志峰 编审:王令卿 时间:2023-02-10 14:27:44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N’司法救助模式,形成多元救助合力,突破以往司法救助形式较为单一的困局,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大代表在县检察院视察时赞道。

2022年7月3日,唐河县黑龙镇赵庄村谢大娘的老伴驾驶三轮车与陈某驾驶的面包车碰撞,谢大娘的老伴当场死亡。案发后,事故责任人陈某没有对谢大娘作出任何赔偿。同年10月,唐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调查了解到,谢大娘时年72岁,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平时只靠老伴微薄的种地收入维持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老伴突然离世,谢大娘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

唐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该院第五检察部向刑事检察部门及谢大娘居住地村委会、扶贫办核实事实并调取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谢大娘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及时发放了2万元救助金。与此同时,第五检察部与民政部门对接,由民政部门和村委会向谢大娘提供综合救助和生活帮扶。

据了解,2022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为解决司法救助主体单一、资金来源单一、救助方式单一的办案难题,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检察+N”救助模式。构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捐助的多元救助模式,引入法律援助、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教育基金、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救助工作格局。该院出台《关于加强贫困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与县民政、妇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会签《“检察+N”司法救助工作办法》,明确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参与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和工作程序,全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围绕近年来已进入检察环节或者检察监督程序涉及的各类案件当事人,唐河县检察院全面排查司法救助线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司法救助、刑检、民行、未检各部门的联动,疏通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与其他检察专项行动的联动,结合“一乡一检一员”涉农检察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全面了解当事人生活状态、经济状况,对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主动告知救助途径,并依职权迅速启动救助程序。

此外,唐河县检察院还着力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对无法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人,实行优先评估、加快审批节奏,并前后延伸工作触角,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实现救助工作从被动等案上门到主动排查、挖掘救助线索的转变。截至目前,该院共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9件83人,已救助67件68人,共发放救助金58.8万元,全县被害人无一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主题词:唐河县检察院:“检察+N”突破司法救助困局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02101427448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0 14:27:4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唐河县第十九小学开展新学期欢迎学生返校活动
下一篇: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优化“软环境” 推动“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