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站
创建专题首页
网络检索指标
创建工作动态
行政执法监督
年度工作报告
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 4 月 1 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