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2021年4月11日收到来自“县长信箱”关于核酸检测收费情况的来件办理单后,医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查证落实所反映情况,经查: 1、事实真相: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疫情防控大形势下医院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来院人员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必检”、“愿检尽检”。因我院暂无核酸检测实验室,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条件,经请示报告,我院委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南阳瑞康祥跃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住院病人及陪护的核酸检测,该机构严格承诺核酸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有效,收费与采样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实施,并承诺在我院采样期间不对院外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项目,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严格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豫医保办[2021]11号文》第二条的医保支付政策,样本采用单采单检为75元/人次、混采混检为2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由于病人到院时间不一致,无法进行混采,故采用样本单采单检75元/人次的收费标准。 2、回应情况:联系电话为空号,无法获得联系 3、处理结果:(1)县领导对我院工作高度重视,已为我院配备了方仓实验室,我们正在积极申办核酸检测资质,努力早日达到核酸检测条件,自行开展核酸检测项目; (2)当我们了解到兄弟医院有采用2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后,积极约谈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他们务必降低收费标准,按照20元/人次执行,切实为患者减轻负担,目前我院已经与第三方达成协议,自2021年4月13日起执行2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 4、呈办人及联系电话:谢青 1383774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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