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唐河县恒瑞汽修高价收费救援拖车费 | ||
---|---|---|---|
来信日期: | 2023-02-23 | 接收日期: | 2023-02-27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长同志好: 事件经过:本人于2023年1月7日由G40沪陕高速自驾返乡过年,上午10时许在南阳市唐河县境内由东向西距唐河服务区不足2公里处,被高速公路事故残骸物体扎破轮胎一条,无法行驶,随即靠边停车等候救援。1月7日上午10:17分拨打了当地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时长1分32秒;根据电话提示联系了63032110 通话时长4分38秒;随后又拨打了12328和037760159900(南阳监控中心)电话。11点10分前来一辆救援拖车,司机胸牌为唐河恒瑞,告知拖车费1500元,后收取1350元,将车辆拖移至唐河县恒瑞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扎破的轮胎无法修补,随将本车备胎更换上。本人通过支付宝转账至个人账户:常傲,金额:1350元后拿到放行条一张,允许本车离开,放行条落款:唐河县恒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日期:1月7日。本人于12:10左右离开。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11月18日),上述救援单位收费不合理,高出收费标准近千元!本人一直拨打的是官方救援电话,为何派来的救援车会出现乱收费的问题?在距服务区不足2公里的地方为何将车拖移至20公里外的修理厂?河南省发改委、交通厅下发的通知为何迟迟得不到落实?反观浙江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已经免费!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公路条例》第50条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 同属中国境内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本人不求免费拖车,请将不合理收取部分予以退还! 发票单位:唐河县恒卓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金额:1350元 | ||
办理单位: | 县公安局 | 办理日期: | 2023-02-27 |
办理结果: | 网友你好,相关情况请向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咨询。联系电话:68968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