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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关于交通事故是否能走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来信日期: 2024-10-14 接收日期: 2024-10-15
来信内容: 2023年在浙江省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次责,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未走医保,全部是自费。请问除去对方次责所应赔偿的医疗费用外,自己占主要责任应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可否通过农保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单位: 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日期: 2024-10-15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请拨打医疗保障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77-6028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