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桐河乡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河乡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乡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省市县夏季秸秆禁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保护环境、确保安全、富民强乡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进一步提升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全乡夏季“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及省市县蓝天卫士监测零火点,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乡党委、政府成立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对全乡禁烧工作做好指导、督导,各村成立禁烧工作责任组,抓好本村的禁烧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乡政府出动二辆宣传督查车,每个村确定一辆宣传督查车,巡回全乡、全村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每村悬挂宣传横幅不低于5条,布设在主要交通道口;各自然村张贴宣传标语不低于20条;桐河集镇悬挂横幅不低于10条。乡中心学校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力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化组织领导
在夏季禁烧重点期间(5月20日—6月30日),各责任组成员、宣传督导人员取消星期天、节假日,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坚守工作一线,机关干部禁烧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乡宣传督导组不定时督查各村禁烧值班人员到岗到位、秸秆清运等工作落实情况,乡禁烧办每天对督查情况印发秸秆禁烧工作通报,兑现奖惩措施,计入各村委和机关工作人员年终工作综合考评。
(四)夯实保障措施
一是技术、人员、设备保障。乡成立“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设在乡党政办,由刘平、韩天赐、韩冬彦、谢斌4名同志24小时轮流值班,并填写每天值班记录,对发现的着火点第一时间通知责任组长或村支部书记。为保证不出现大面积火情,乡配置一辆5吨位的洒水车,由沈运峰同志负责平时存水在乡机关待命,接到火情通知保证30分钟内到达处置。二是经费保障。夏季禁烧期间,每个责任组补助工作经费1000元,2000人以上的村委、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村委、1500人以下的村委每村分别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
(五)明确责任分工
1、各责任组责任。包村领导或包村干部分包片区,各村三委成员分包地块,责任明确到人,成立禁烧指挥部,24小时死看硬守,特别对憨、傻、痴、呆等特殊人群要重点看护。各村要充分发动村公益岗、政府购岗、农业保险宣传员分包片区,做好禁烧宣传并参与禁烧指挥部值班,发现火情立即上报,另各村成立应急处置组,准备一台旋耕机,5人以上灭火应急队伍,发现火情15分钟内到场处置,30分钟内消灭着火痕迹。同时,乡责任组要主动积极协调乡派出所查处、打击纵火者。
2、派出所责任。派出所要加强禁烧期间的宣传、巡查和预防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不管着火面积大小,一律从严从快处理,罚没款归派出所。
3、乡治安巡防队责任。在禁烧期间每天确定2名同志在乡机关值班,其他同志每天昼夜巡查,发现点火者及时处置。
(六)强化责任追究
1、在禁烧中,凡被省市县督查组或卫星监测发现该村1处着火点的, 由乡党委、政府给予该村全乡通报批评,对包村领导警示性约谈,对包村干部诫勉谈话,村支部书记降为副书记,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三个月工资。对该村委罚款1万元,乡责任组成员每人罚款200元。
被乡督查组和乡主要领导发现第一起着火点的,乡政府组织在该村召开现场会,由乡主要领导对禁烧责任组长进行诫勉谈话,支部书记做表态性发言,罚该村1000元,禁烧责任组全体乡干部每人罚款100元,并严惩第一把火当事人责任。
2、凡被省市县督查组或卫星监测发现该村2处着火点的,对包村领导诫勉谈话,对包村干部行政警告处分,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半年工资。并罚该村委2万元。
被乡督查组和乡主要领导发现第二起着火点的,乡主要领导对禁烧责任组长诫勉谈话,并作表态性发言,责任组其他乡干部停职检查,支书降为副支书主持工作,罚该村2000元,罚责任组乡干部每人200元。
3、凡被省市县督查组或卫星监测发现该村3处着火点的,对包村领导行政警告处分,包村干部行政记过处分,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扣发该村全年补贴,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全年工资。并罚该村委3万元。
被乡督查组和乡主要领导发现第三起着火点的,责任组全体成员停职检查,副支书免职,罚该村3000元,罚责任组乡干部每人300元。
对乡各村禁烧指导组人员督查时不在岗1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不在岗2次的,给予警示性约谈,并罚款100元;不在岗3次的,给予诫勉谈话,并罚款200元。
对于村干部督查时不在岗1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一个月工资;不在岗2次的,给予警示性约谈,并扣发二个月工资;不在岗3次的,给予诫勉谈,并扣发三个月工资。
桐河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杨 攀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庆伟 主任科员
左新勇 主任科员
高顶峰 主任科员
郭顺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科 乡纪委副书记、监查室主任
代金海 副主任科员
仝选策 副科级干部
赵 鑫 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杨建博 乡农业中心
赵东晓 乡党政办主任
刘广超 乡村建中心主任
李明东 乡水利中心主任
沈运峰 乡农综办主任
郭延勋 乡交通助理
郭建伦 乡中心校校长
李振伟 乡派出所所长
王明伟 乡财政所所长
陈兰祥 乡粮管所所长
常新明 乡电管所所长
耿 涛 乡水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杨建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桐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桐河乡20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5291132464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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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11:32:4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