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子站信息

 > 

公示公告

关于推广使用“豫事办”社保缴费的通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10-01 09:20:00 来源:

线上横版01.jpg

    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是我省社保缴费官方主要渠道,使用手机登录“豫事办”,指尖一点、轻松完成。

线下台卡2.jpg

    具体使用方法: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豫事办”或扫描上方二维码安装“豫事办”APP(目前支持安卓),或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进入小程序(或打开支付宝扫上方二维码),首次使用需要注册。注册并登陆后,在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进入“社保缴费”界面,选择所需的“缴费类型”,选择是否为他人待缴,系统将自动查询是否有待缴费项,按提示即可完成缴费。

线下单页(反)03.jpg


主题词:关于推广使用“豫事办”社保缴费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10010920002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01 09:2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张店镇关于推广使用“豫事办”社保缴费的操作方法介绍
下一篇:唐河县2020年水利发展项目资金(安全饮水维修)建设前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