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涉及唐河县锦汀苑酒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1月4日,我局委托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对当事人经营的“生猪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明该农产品磺胺类项目不符合GB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12月2日,向唐河县锦汀苑酒店送达了编号为No:NCP的检测报告,并告知其检验结论,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由张锐签收。
经查,当事人2021年11月4日从从唐河县银花路西段经营者曲涛处采购5.4公斤生猪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排查得出,导致其不合格原因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三、行政处罚情况。该案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 2022年3月10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涉嫌使用磺胺类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猪肉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现将该案移送至唐河县公安局。
四、整改复查情况。当事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好食品进货查验关,对货源索票索证,杜绝来源不明的食品购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527100347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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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10:03:4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