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唐河县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唐河县农业农村局(唐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向唐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377-68963068。
办公地址:唐河县凤山路中段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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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07080000001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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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