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40号)
二、享受对象及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以企业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时间为准,企业成立1年以上。
(二)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小型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微型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5人。
(三)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与上年末基本保持一致。
(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企业近2年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必备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中国银行申请要求提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材料。
四、享受标准
中国银行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对优质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3.6%。
五、经办流程
(一)名单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社保缴费等情况,核实无误后纳入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名单,并定期将名单推送至中国银行分支机构。
(二)资格初审。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名单的企业,可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专项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对企业资质、项目投向、信用结构等方面进行初步评估。
(三)授信评审。经办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授信评审等工作,对项目状况、投资回收、风险防控等进行独立审贷、自主放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授信评审。
(四)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对审核通过企业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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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09190800003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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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08: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