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文件精神,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后续扶持)153万元分配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后续扶持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建设唐河县毕店镇柿树园村安置点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公示单位: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唐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唐河县监督电话:0377—68938389
电子邮箱:thnjk163.com
唐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5日
主题词: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搬迁)分配情况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219143003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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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