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唐河县农牧装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支持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唐河县科技局、财政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现将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业链提升、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相关企业围绕农牧装备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项目申报方为当地单位);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本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须有县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申请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近3年内承担的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程序
2024年度产业研发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请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8:00-2024年5月28日18:00,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8:00。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盖章扫描件报送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报送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5月28日
报送地点: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310房间
五、联系方式
唐河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8955566 工作邮箱:thxkjxx[at]126.com
附件:1.2024年度唐河县农牧装备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唐河县农牧装备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3.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绩效目标表
唐河县科学技术局 唐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2024年度唐河县农牧装备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唐河县科学技术局 唐河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pdf
主题词: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52014070536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17:07: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