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年3月18日对唐河县大河屯鑫东方购物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该超市生产经营的“螺丝椒”检验项目: 毒死蜱不符合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
该超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一款第2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1、不予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唐河县大河屯鑫东方购物中心送达了检测报告,并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整改。该企业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后,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及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6110816524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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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08:16:5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