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3月 18日对唐河县恒阳生活超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该商户生产经营的食品尖椒的检验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已于抽检当天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报告,并责令限期整改。该商户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后,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当事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及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6140919359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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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09:19:3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