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
一、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
二、适用对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五、办理要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 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同时符合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
六、办事流程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认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与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登记录入。对审核通过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系统。
(4)公示与认定。将审核并录入系统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并申请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
唐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宣
0377--68989692
主题词:求职创业补贴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2108550132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08:55:0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